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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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文关闭   来源:环境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0-6-25     字体:
 
现场督察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为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重点行业环境风险管理,将环境污染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和谐,市环保局组织七里河区环保局和化工行业的专家,对七里河彭家坪地区的化工企业开展了环保专项督察工作。督察组对该地区的兰州华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长兴石油化工厂的建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同时化工行业的专家对企业生产工艺等进行了检查和分析。

    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兰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市环境监察局局长郑志强根据检查情况,结合专家的意见,对兰州长兴石油化工厂目前存在的几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意见:

    一、进一步核实该厂一期“1500吨对甲酚项目”环保验收问题。

    二、该厂二期6000吨对甲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违法建设和生产的问题,责令该厂在两个月内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省环保厅审批。

    三、对于群众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气和废水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要求企业认真查找生产工艺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要立即进行整改,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同时,完善环境应急设施,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四、由七里河区环保局报请市环保局,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对该厂污染源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为环境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会议要求七里河区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该厂的日常监管执法,发现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若该厂不能认真落实以上处理意见,逾期仍未采取切实有效的行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将责令区环保局报请七里河区政府对该厂下达停产治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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