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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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本文关闭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6-30     字体:
 
兰州市五项措施加强兰洽会期间环境监管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兰洽会期间的环境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责任单位狠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落实值班制度。严格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12369和应急人员手机等投诉热线通信畅通,明确带班领导和具体值班人员。实行严密的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带班领导全权处理当班发生的有关事项,并实行重大问题层级报告制度。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在兰洽会期间加强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监管,严防个别企业在此期间擅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的偷排偷放行为,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四是改进监管方法。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市、区联动,实行错时上班,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明查暗访、夜间突查等办法,切实抓好重点污染源企业的监管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五是抓好信息报送。各县区环保局要密切关注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做到对突发性污染事故及时处置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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